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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报到证取消!档案转递怎么办?
1681920296444071937 来源: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7-2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须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2023年凡我市生源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EMS方式寄往甘肃省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保存。

下一步,市人社局档案中心将按照往年形势,提前谋划,认真准备,专人负责,规范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程序,严格执行“一审核、二接收、三录入、四入库”的工作流程,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安全、准确、及时转递到位,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