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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中心实施“不见面”服务的通知
35273 来源: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发布日期:2020-06-22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人才中心自2月起提供“预约办、邮寄办、咨询办”等多种形式的“不见面”服务。结合当前疫情,我们倡导对具备条件的业务继续实施“不见面”办理。

(1)开具证明。可将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材料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人才中心电子邮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将与您取得联系,为您办理。

(2)办理档案转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并将调档函、介绍信、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发送至人才中心电子邮箱,人才中心将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您调入的人才中心或单位。

(3)单位政审、查阅档案等。可邮寄相关材料,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回寄地址,人才中心提供代查档服务。

(4)其他业务。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询问办理事宜,我们将及时回复。

温馨提示:

(1)办事人员发送邮件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2)确需来现场办理的,请务必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东区电子邮箱:qgrcdad@newjob.com.cn

西区电子邮箱:qgrcdax@newjob.com.cn

咨询电话:400 010 9166

东区传真:010-84209148

西区传真:010-68709370


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2020.6.18